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校園生活

國務院第195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》

發布:2012-11-08

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

(國務院第195號令)

(1996年2月1日(ri)發布(bu)并(bing)施行 1997年5月20日(ri)修正)

第一條 為了加(jia)強對計算(suan)機(ji)(ji)信(xin)息(xi)網絡國(guo)際(ji)(ji)聯(lian)網的管理,保障國(guo)際(ji)(ji)計算(suan)機(ji)(ji)信(xin)息(xi)交流的健康(kang)發展,制(zhi)定本規定。

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境(jing)內(nei)的計算機信息(xi)網絡進行(xing)國際聯(lian)網,應(ying)當依照本規定(ding)辦理。

第三條 本規定(ding)下列用語的含(han)義是:

(一) 計(ji)算(suan)機信(xin)(xin)(xin)息(xi)(xi)網絡(luo)國際(ji)聯(lian)網( 以(yi)下簡(jian)稱國際(ji)聯(lian)網),是(shi)指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(ji)算(suan)機信(xin)(xin)(xin)息(xi)(xi)網絡(luo)為實現信(xin)(xin)(xin)息(xi)(xi)的國際(ji)交流,同外國的計(ji)算(suan)機信(xin)(xin)(xin)息(xi)(xi)網絡(luo)相聯(lian)接。

(二)互聯網(wang)絡(luo),是(shi)指直接進(jin)行國際聯網(wang)的計算機信(xin)息網(wang)絡(luo);互聯單(dan)位(wei),是(shi)指負(fu)責互聯網(wang)絡(luo)運行的單(dan)位(wei)。

(三) 接入(ru)(ru)網(wang)(wang)絡(luo),是(shi)指(zhi)通過(guo)接入(ru)(ru)互(hu)聯網(wang)(wang)絡(luo)進行國際聯網(wang)(wang)的計算機信息網(wang)(wang)絡(luo);接入(ru)(ru)單位,是(shi)指(zhi)負責接入(ru)(ru)網(wang)(wang)絡(luo)運(yun)行的單位。

第四條 國家對(dui)國際聯(lian)網(wang)實(shi)行統籌規劃、統一標準、分級管(guan)理、促進發(fa)展的原則。

第五條 國務(wu)院信(xin)息化工作領導(dao)小(xiao)組(以下簡稱(cheng)領導(dao)小(xiao)組),負責協調、解(jie)決有關國際(ji)聯網工作中的重大(da)問題。

領(ling)導(dao)小組辦公室按照本(ben)規定(ding)制(zhi)定(ding)具體管理辦法,明確(que)國際(ji)出(chu)入口信(xin)道(dao)提供單位、互聯單位、接(jie)入單位和用戶(hu)的權(quan)利(li)、義(yi)務(wu)和責任,并負責對國際(ji)聯網(wang)工作的檢(jian)查監督。

第六條 計算機信(xin)息網(wang)絡直接進行國際(ji)聯網(wang),必(bi)須使用郵(you)電部國家公用電信(xin)網(wang)提供的國際(ji)出入口信(xin)道。

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(zi)行(xing)建立或(huo)者使用(yong)其(qi)他信道進行(xing)國際聯網。

第七條 已經建立的互聯網絡,根據國務(wu)院有關規定調整后,分(fen)別由(you)郵電部、電子(zi)工業部、國家教(jiao)育委員會和中國科(ke)學院管理。

新(xin)建互聯(lian)網絡,必須(xu)報(bao)經國務院批準(zhun)。

第八條 接入網(wang)絡必(bi)須通過互聯網(wang)絡進行國(guo)際聯網(wang)。

接入(ru)單位擬從(cong)(cong)事(shi)國(guo)際聯(lian)網(wang)經營(ying)(ying)活動的,應(ying)當(dang)報有權(quan)受理從(cong)(cong)事(shi)國(guo)際聯(lian)網(wang)經營(ying)(ying)活動申請的互聯(lian)單位主管(guan)部(bu)門或者主管(guan)單位申請領取國(guo)際聯(lian)網(wang)經營(ying)(ying)許可(ke)證;未(wei)取得國(guo)際聯(lian)網(wang)經營(ying)(ying)許可(ke)證的,不得從(cong)(cong)事(shi)國(guo)際聯(lian)網(wang)經營(ying)(ying)業(ye)務。

接入單(dan)位擬從事非經營(ying)活動的(de),應當報經有權受理從事非經營(ying)活動申請的(de)互聯單(dan)位主(zhu)管部門(men)或(huo)者(zhe)主(zhu)管單(dan)位審批;未經批準的(de),不得(de)接入互聯網絡進(jin)行國(guo)際(ji)聯網。

申請領取國際聯網(wang)經營許可證或者辦理審批手續時,應當(dang)提供其計算(suan)機(ji)信(xin)息網(wang)絡的性(xing)質、應用范(fan)圍(wei)和主(zhu)機(ji)地(di)址(zhi)等資料。

國際(ji)聯網(wang)經營許可證的格式,由領(ling)導小組統一(yi)制定。

第九條 從事(shi)國際聯網經營(ying)活動的和從事(shi)非(fei)經營(ying)活動的接(jie)入單(dan)位都必須具備下列條(tiao)件:

(一)是依法設立(li)的企業法人(ren)或者事業法人(ren);

(二)具有相應的計(ji)算機信息(xi)網(wang)絡、裝(zhuang)備(bei)以及相應的技(ji)術人(ren)員(yuan)和管理人(ren)員(yuan);

(三)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(du)和技術保護措施;

(四(si))符(fu)合法律和國(guo)務院規定(ding)的(de)其他條件。

接(jie)入單位從事國際聯網經營活動的,除必(bi)須具備本條(tiao)前(qian)款(kuan)規定(ding)條(tiao)件(jian)外,還應當具備為用(yong)戶(hu)提供(gong)長期服務的能力。

從事國際(ji)聯網經營活(huo)動(dong)的接入單位(wei)的情況發生(sheng)變化,不再符合(he)本條(tiao)第一款(kuan)、第二款(kuan)規定條(tiao)件(jian)的,其國際(ji)聯網經營許可證(zheng)由發證(zheng)機構予以吊銷;從事非經營活(huo)動(dong)的接入單位(wei)的情況發生(sheng)變化,不再符合(he)本條(tiao)第一款(kuan)規定條(tiao)件(jian)的,其國際(ji)聯網資格由審批機構予以取(qu)消。

第十條 個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(以下統稱用(yong)戶)使用(yong)的計(ji)算(suan)機(ji)或者計(ji)算(suan)機(ji)信(xin)息網(wang)絡,需(xu)要進行國際(ji)聯網(wang)的,必須通過(guo)接入網(wang)絡進行國際(ji)聯網(wang)。

前款規定的計算機或(huo)者(zhe)計算機信息(xi)網絡,需要接(jie)入網絡的,應當征得接(jie)入單位的同意,并辦理登記手續。

第十一條 國際出入口(kou)信(xin)道提供(gong)單位、互聯單位和接入單位,應當建立相應的(de)網絡(luo)管理中(zhong)心,依照法律和國家有(you)關規定加強對本單位及其用(yong)(yong)戶的(de)管理,做好網絡(luo)信(xin)息安全管理工(gong)作,確保(bao)為用(yong)(yong)戶提供(gong)良好、安全的(de)服務。

第十二條 互聯單位(wei)(wei)與接入單位(wei)(wei),應(ying)當負責(ze)本單位(wei)(wei)及其用戶有關國際聯網的(de)技術培訓(xun)和管理教(jiao)育工(gong)作。

第十三條 從事國(guo)際(ji)聯(lian)網(wang)業務(wu)的單位和個人,應當遵守(shou)國(guo)家有關法(fa)律、行政法(fa)規(gui),嚴格執行安全保(bao)密制度,不得利(li)用國(guo)際(ji)聯(lian)網(wang)從事危害國(guo)家安全、泄露(lu)國(guo)家秘密等違法(fa)犯罪活動,不得制作、查閱、復制和傳播妨(fang)礙社會治安的信(xin)息(xi)和淫穢色情(qing)等信(xin)息(xi)。

第十四條 違(wei)反(fan)本(ben)規定第六(liu)條(tiao)、第八條(tiao)和第十(shi)條(tiao)的規定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聯網,給予警(jing)告,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(kuan);有違(wei)法所得(de)的,沒收違(wei)法所得(de)。

第十五條 違反本(ben)規(gui)定,同時觸犯其(qi)他有關(guan)法律、行政(zheng)法規(gui)的,依照有關(guan)法律、行政(zheng)法規(gui)的規(gui)定予以處罰(fa)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(ze)任。

第十六條 與臺(tai)灣、香(xiang)港(gang)、澳(ao)門地(di)區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聯網,參(can)照本規定執行。

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(zi)發布(bu)之日(ri)起(qi)施行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中,請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