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信息公開

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創意創業園管理辦法

發布:2017-11-28

深(shen)職院〔2016〕19號

關于印發《深圳(zhen)職業技術學院學生(sheng)創意(yi)創業園管理(li)辦法》的通知

學校各單位:

  《深圳職業技術學(xue)(xue)院學(xue)(xue)生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園(yuan)管理辦法》已經學(xue)(xue)校研究(jiu)通過,現予印發(fa),請遵照執(zhi)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深圳職(zhi)業技術學院(yuan)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年(nian)2月3日(ri)

 

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創意創業園管理辦法

 

  一、總  則

  第一條  為培養大學生創(chuang)新(xin)創(chuang)業精神,提高創(chuang)新(xin)創(chuang)業能力,學校創(chuang)建學生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園(yuan)(yuan)(以下簡稱“創(chuang)業園(yuan)(yuan)”)。為保(bao)證創(chuang)業園(yuan)(yuan)各(ge)項工(gong)作有序(xu)開展,特制定本(ben)辦法。

  第(di)二條  創業(ye)園在學校學生創業(ye)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,以“保(bao)障公平(ping)、兼顧效率(lv)、協調(diao)指導、服務為先”為原則,努力建設高效務實的創業(ye)孵化平(ping)臺(tai)。

  第三條  創業園是學(xue)生(sheng)創業實踐基地(di),也是學(xue)校創業教育基地(di),具(ju)(ju)有孵化器功能。通過提供基本(ben)場地(di)和孵化服(fu)務(wu),充分(fen)發(fa)揮大學(xue)生(sheng)創業主體(ti)作用(yong),培養具(ju)(ju)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復合型人才。

  二、組織機構及職責

  第四條(tiao)  學校授權(quan)創(chuang)業學院對創(chuang)業園進行管理,其主要職責有:

  1.制(zhi)定創業(ye)園管理制(zhi)度,全面負責創業(ye)園的日(ri)常管理工作。

  2.組(zu)織創業(ye)園入園申報及項目評審工(gong)作,并(bing)與入園項目簽(qian)訂協議。

  3.組織和協調(diao)學生開展創(chuang)業實踐活動(dong)。

  4.管理和維護創業(ye)園公共財產。

  5.委(wei)托(tuo)第三方服(fu)務機構為創(chuang)(chuang)業園(yuan)入(ru)駐企業提供包(bao)括工商(shang)注冊、財稅代理、政策咨(zi)詢、創(chuang)(chuang)業指導和課程培訓(xun)等孵化服(fu)務,創(chuang)(chuang)業學院對其進行(xing)評價和監督(du)。

  6.負(fu)責創業園的(de)對外宣傳與推廣工作。

  三、創業園管理

  第五(wu)條  創業園申報入駐(zhu)條件

  1.創業(ye)(ye)項目(mu)較為成(cheng)熟,具(ju)有(you)一定科技含量(liang)、創新性和較好(hao)市場前景。鼓(gu)勵具(ju)有(you)發(fa)明專(zhuan)利、科研成(cheng)果及(ji)各類創新創業(ye)(ye)大賽中成(cheng)績優秀的團隊(dui)申報入駐。

  2.創(chuang)業項(xiang)目負(fu)責人須為我校全日制(zhi)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,創(chuang)業項(xiang)目的經營(ying)者具有(you)較高的素養(yang)和(he)良好的品格,懂政策、重信(xin)譽、有(you)一定經營(ying)能力(li),并(bing)自愿接受學(xue)校管理。

  3.創業項目負責人應(ying)具備一定的項目啟動資(zi)金和(he)風險承擔能(neng)力,并須取(qu)得家長或監(jian)護人同意。

  4.凡有(you)違法犯罪記錄及個人(ren)征信(xin)記錄不良者,不具備申報資格。

  第(di)六條  入園程序及要(yao)求

  1.提交申請材料(liao)(liao)。材料(liao)(liao)清單如下:

  (1)項目申報書;

  (2)項目(mu)商業計劃書;

  (3)項(xiang)目負責人個人征信(xin)記錄材料;

  (4)項目所(suo)有(you)股東簡(jian)歷及身份證復(fu)印件,在校生及應屆畢(bi)業生需提供學(xue)生證復(fu)印件。

  2.創業學院做(zuo)申報(bao)資格(ge)審查。

  3.專家評(ping)審委員(yuan)會做項目評(ping)審。

  4.評審結果上報學校(xiao)審批。

  5.通過審(shen)批(pi)的項目簽署創業園入駐協議。

  6.繳納經(jing)營場地配套設施及水電費押金兩千(qian)元。

  7.簽訂入園協議后須(xu)在(zai)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(gong)司(si)工商注冊(ce),且(qie)公(gong)司(si)應由全日制(zhi)在(zai)校(xiao)生擔(dan)任法定代表人(ren);非在(zai)校(xiao)生入股比(bi)例(li)總計不得超(chao)過30%,且(qie)須(xu)向(xiang)創業學(xue)院報備。

  第(di)七條  入駐企業(ye)的權利和義務

  1.入駐企業最高(gao)可獲24個月的經營(ying)場地免(mian)費(fei)使用權。

  2.園(yuan)區每6個月(yue)進行一次成長(chang)性評估,評估通過的企業可繼續(xu)孵(fu)化;孵(fu)化期間可獲園(yuan)區提供的孵(fu)化服(fu)務。

  3.入駐(zhu)企業(ye)(ye)以6個月為周期可(ke)獲得學校創(chuang)業(ye)(ye)基金資助,同時獲得園區配套(tao)孵(fu)化(hua)服務。

  4.入駐企(qi)業(ye)(ye)接(jie)受園(yuan)(yuan)區第(di)三方(fang)服務機構統一財稅(shui)管理,企(qi)業(ye)(ye)成員(yuan)須遵守園(yuan)(yuan)區各項(xiang)管理規定(ding),積極參與各項(xiang)公共活動(dong)。

  5.入駐企業須參與企業成長計劃(hua),詳見附件一。

  第八條  運行管理

  1.學校對(dui)批準入駐創業園企業一律(lv)采取合同制方式進行(xing)管理(li),入駐企業自主經(jing)營(ying)、自負盈虧、獨立承擔(dan)風險與法(fa)律(lv)責(ze)任。

  2.創業園為入駐企業提供經營場地及配套設(she)施(shi),并按照學校統一規定收取相關(guan)維護(hu)費(fei)用。

  3.入駐(zhu)企(qi)業(ye)(ye)孵化(hua)期內,出(chu)現改變企(qi)業(ye)(ye)性質、經營內容、法(fa)定代(dai)表人、提(ti)前中止創(chuang)業(ye)(ye)孵化(hua)等情況,企(qi)業(ye)(ye)法(fa)定代(dai)表人須提(ti)前15天(tian)提(ti)交報告(gao),經創(chuang)業(ye)(ye)學(xue)院審核(he)批準后,方可變更。對違反國家、學(xue)校有(you)關(guan)規定的企(qi)業(ye)(ye),學(xue)校將要求其(qi)退(tui)出(chu)園區(qu)。

  第九條  園(yuan)區管理

  1.入駐企業須在協議指定區(qu)域(yu)內(nei)經營,不得占用公共區(qu)域(yu)。

  2.入駐企業(ye)的裝修方案、廣告內容須經創(chuang)業(ye)學院批準方可實施,不(bu)得擅自對園(yuan)區既定格局進行改造,不(bu)得破壞園(yuan)區整體(ti)規(gui)劃。

  3.入駐企(qi)業在園內(nei)舉行活動,須至少提(ti)前三(san)天向創(chuang)業學院(yuan)申請,如有(you)校外人員(yuan)參加,須提(ti)前一周申請。

  4.入駐(zhu)企業應(ying)主動(dong)配合各項管理工(gong)作,包括準時出席工(gong)作會(hui)議和檢查考(kao)核等(deng)。對于無(wu)故曠會(hui)、拒(ju)檢等(deng)情況,創(chuang)業學院(yuan)有權采取相應(ying)措施(shi),直至勒令退園。

  第十條  安全管理

  1.入駐企(qi)業要嚴格履(lv)行《深圳職業技術(shu)學院創意創業園消(xiao)防安(an)全管理(li)規(gui)定(ding)》的(de)相(xiang)關要求,強(qiang)化安(an)全意識,共(gong)同維護園區的(de)安(an)全環(huan)境。

  2.入駐企業(ye)必須做到離開時(shi)鎖(suo)門關窗,斷水斷電。

  3.園區內禁止入駐企業任何人員(yuan)留宿。

  4.園(yuan)區內不得飼養寵物。

  5.園區(qu)內禁(jin)止烹飪(ren)活動。

  第十一條  入駐(zhu)企業(ye)的考(kao)核

  創業學院每6個月對(dui)入駐企業進(jin)行一(yi)次成長性評估,主要包括“成長計劃(hua)考核、經營狀況評估以(yi)及園區管理考核”三部分(fen)。

  1.成長計劃考核(he)

  入(ru)駐企(qi)業(ye)須在每6個月孵化(hua)期(qi)內完成成長計劃15學分(fen);未完成者,視為考(kao)核(he)不合格,該企(qi)業(ye)退出創業(ye)園,詳見(jian)附件一《企(qi)業(ye)家成長計劃》。

  2.經(jing)營狀(zhuang)況(kuang)評估(gu)

  (1)入駐(zhu)企業以6個月(yue)為周(zhou)期向(xiang)評(ping)審小組提交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財務報(bao)表、納稅記錄(lu),以及業務合同(復印件)等(deng)相關佐(zuo)證(zheng)材料。

  (2)入駐企(qi)業(ye)須參加(jia)成長性評(ping)(ping)估現場答辯(bian)會,闡述(shu)項目的經(jing)營狀況和(he)孵化水準,由評(ping)(ping)審小組(zu)結合(he)上(shang)述(shu)財務報(bao)告等佐證材(cai)料進(jin)行客觀公正的評(ping)(ping)分。

  (3)經評估,對于經營(ying)狀況不理想、成長性不足(zu)、盈利能力欠缺或(huo)基本處于停滯狀態的企(qi)業,終止孵(fu)化,退出創業園。

  3.園區(qu)管理考核

  園區管理(li)考(kao)(kao)核主要(yao)由考(kao)(kao)勤管理(li)和(he)日常管理(li)兩部分組(zu)成(cheng)。

  考(kao)(kao)(kao)核采取(qu)扣分(fen)制,即(ji)入駐(zhu)企業均(jun)具有15分(fen)基礎分(fen),考(kao)(kao)(kao)核根據其(qi)一個周期的日常(chang)考(kao)(kao)(kao)勤、違規記錄、無故缺席(xi)(xi)等行為表現予以扣分(fen),扣完即(ji)止(zhi)。其(qi)中,日常(chang)考(kao)(kao)(kao)勤缺席(xi)(xi)1次扣1分(fen),違規警告1次扣5分(fen),園區會議缺席(xi)(xi)1次扣5分(fen)、遲到(dao)扣2分(fen)。基礎分(fen)扣完的入駐(zhu)企業直接視為取(qu)消考(kao)(kao)(kao)核資格,當即(ji)終止(zhi)孵化,退出(chu)創業園。

  (1)考勤管理

  入駐企業在孵期(qi)間,除國(guo)家法(fa)定假(jia)期(qi)和(he)節假(jia)日(ri)(ri)外,正(zheng)常的工作日(ri)(ri)早上9:00~9:30需到(dao)(dao)創意創業園管(guan)理(li)辦(ban)公(gong)室考勤。企業如有(you)正(zheng)常的外出活動無(wu)法(fa)準時開(kai)門營業須提(ti)前(qian)一天(tian)申(shen)請,事后到(dao)(dao)創意創業園管(guan)理(li)辦(ban)公(gong)室補登記,沒(mei)有(you)提(ti)前(qian)申(shen)請則視為(wei)缺勤。

  凡出現違(wei)規行為(wei)者,由創(chuang)業(ye)學(xue)(xue)院(yuan)發(fa)出違(wei)規警告,并(bing)下發(fa)《深(shen)職院(yuan)創(chuang)意創(chuang)業(ye)園(yuan)(yuan)違(wei)規處理告知書》,責令整改,累計(ji)達(da)到三(san)次者,創(chuang)業(ye)學(xue)(xue)院(yuan)將下發(fa)《退出園(yuan)(yuan)區通知書》,該企業(ye)退出創(chuang)業(ye)園(yuan)(yuan)。

  (2)日常管理

  入駐企業(ye)(ye)出(chu)現下列(lie)情況之一者,一經查實(shi)創(chuang)業(ye)(ye)學院(yuan)將(jiang)下發(fa)《退出(chu)園(yuan)區通知(zhi)書》,該企業(ye)(ye)退出(chu)創(chuang)業(ye)(ye)園(yuan)。

  項目入園后(hou),未(wei)按要求在園區內開展(zhan)工作(zuo),項目長(chang)期(qi)處(chu)于(yu)(yu)停頓狀態,致使寫字間超過10個工作(zuo)日處(chu)于(yu)(yu)空置或關閉狀態者;

  未能按時向創(chuang)業學院上報相關(guan)材料,或所報材料內容(rong)不(bu)真實,通過整改無效(xiao)者;

  入駐企業(ye)出現(xian)重大安全事(shi)故者;

  入(ru)駐企業負責人違法或違反校紀校規受紀律處分者;

  超出業務規定范圍,從(cong)事(shi)與申報經營內容無關的商業活(huo)動(dong)或其(qi)他違規商業活(huo)動(dong)者;

  不(bu)按規定時間繳納應繳費用者(zhe),

  不適宜在創業園繼(ji)續孵(fu)化的其他情況(kuang)。

  4.評估指標體系

   

評估指標

      

孵化階段

創業

實踐教育

經營狀況

園區管理考核

財務指標

一階

(1-6個月)

15

完成企劃書、產生業績

5分及以上

有現金流

簽訂訂單

二階

7-12個月)

15

建立MD+MK

財務收支平衡

5分及以上

正現金流

或獲得風投

三階

13-18個月)

15

完善MD+MK

實現盈利

5分及以上

持續正現金流

或獲得風投

四階

19-24個月)

15

建立MG

穩定增長

5分及以上

持續正現金流

或獲得風投

  *MD主要指(zhi)商(shang)品(pin)開發(fa),MK主要指(zhi)市場渠(qu)道開發(fa),MG主要指(zhi)經營管理技能(neng)。

  第十二條  退出(chu)創業園

  1.入駐(zhu)企業進駐(zhu)時(shi)間原則上不超過24個(ge)月,協議期滿統一辦理退園手續。

  2.入駐企業半年度成長性(xing)評估(gu)未達標(biao)者,退出創業園(yuan)。

  3.入駐企業違(wei)反(fan)園(yuan)區管(guan)理規定,收到創業學院發(fa)放的《退(tui)出園(yuan)區通知書》,則該企業退(tui)出創業園(yuan)。

  4.入駐企(qi)業(ye)法定(ding)代表人變更為非(fei)我校在校生或應屆畢(bi)業(ye)生時,應主動提出(chu)退(tui)(tui)園申(shen)請,及時辦理(li)退(tui)(tui)出(chu)手(shou)續。

  四、附  則

  第十三條  本辦法適用(yong)范圍為深圳職(zhi)業(ye)技術學院在校生及(ji)學生創意創業(ye)園入駐企業(ye)。

  第十(shi)四條(tiao) 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第十五條  學校學生創業(ye)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創業(ye)學院(yuan)負責解釋本辦法。

  深(shen)圳職業(ye)技術學院(yuan)

  2016年2月3日

  深圳職業(ye)技(ji)術(shu)學院院長辦公室 2016年2月3日印發

  

  

相關新聞
讀取(qu)內(nei)容中,請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